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胡小鸥 王晓祯)连日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深入推进“夏季行动”,积极开展“五巡”工作,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17日22点50分,古山派出所“00后”新警吕杭城带队巡逻至华釜路某公路段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山坳里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火情就是命令,火场就是战场,危急时刻,吕杭城和队员们立即向火源方向驶去。但由于起火点离公路边的山路过于狭窄,警车无法直接抵达火灾现场,吕杭城一行人当即决定,拿上灭火器,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徒步前进。
火情现场
到达现场后,吕杭城发现火势周边灌木丛生,所幸发现及时还未大范围蔓延。火灾警情,分秒必争,吕杭城立即组织队员开展灭火,一组拿上灭火器进行灭火,一组负责划好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其余队员则就近取材,利用树枝、木棍等物品开展灭火工作。
灭火现场
此外,吕杭城考虑到携带的灭火器不足以完全扑灭山火,就提前安排其中一名队员让其前往就近的库川警务站拿取灭火器。
队员取回灭火器并进行灭火
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吕杭城及队员们成功将山火扑灭,但考虑到天气干燥,怕其死灰复燃,就用木棍再次对火灾现场进行了逐一检查。
队员用木棍对现场进行逐一检查
因组织有力、扑救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更大损失。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供稿单位: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