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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主题 | 平安不出事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启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17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新时代“枫桥经验”之三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枫桥经验”起源于浙江诸暨、创新于群众实践。60多年来不断发展,从“一地之计”到“一国之策”,成为创造性解决社会矛盾、闻名全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典范。当前,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法治思维、科技支撑和社会参与,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尤为重要。

    本期封面主题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溯本求源,讲述“枫桥经验”的过去现在;结合新时代新需求,理论总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优势和时代价值;阐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以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保障和文化保障……以期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助力法治社会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同时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平安中国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

    本文在系统梳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平安浙江、平安中国建设的历史脉络基础上,总结浙江的成功经验,阐释“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总抓手”的观点,以期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提供理论与实践启示。


    一、时代脉络: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跃升


    (一)平安浙江建设,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高瞻远瞩地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率先开启了平安中国建设省域先行探索实践之路。他全面主导平安浙江建设,也高度重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平安浙江建设中的重要价值。

    早在2003年11月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他就指出,“枫桥经验”是浙江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浙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经验。“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抓基层、打基础,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就地解决纠纷。2004年5月11日,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习近平在全会的报告中指出,枫桥人民创造的“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以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做法和措施,已经成为实现“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功典范,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全国加强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经验;我们要按照“稳定抓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疏导化解机制、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抓基层打基础管理服务机制,努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基础工作。 2004年8月4日,习近平在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始终,努力在综合、融合、结合上下功夫,使“枫桥经验”特色更加鲜明、内涵更加丰富,使建设平安浙江各项工作基础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

    此后,历届浙江省委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一任接着一任干,勇当中国式现代化先行者、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央关于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平安浙江建设总抓手,把平安建设贯穿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不断创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强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丰富内容、创新机制,使浙江被公认为国内最具安全感、幸福感的省份之一。

    2012年3月6日,习近平在听取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浙江代表团汇报后,再一次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

    正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的远见卓识和战略眼光,深刻把握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为推动平安浙江建设、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供精神指引和科学指导,历届浙江省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握紧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总抓手、牵好了抓基层打基础的“牛鼻子”、树牢了人民至上的核心价值理念,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实现了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大平安”,20多年来,浙江各项事业才能取得显著成就,以创造性实践和创新性业绩书写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平安良性互动的新篇章。

    (二)平安中国建设,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期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并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阐明了对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根本目的、发展方向、基本路径和工作重心,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3年10月9日,习近平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 周年纪念大会前夕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传统,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2019年5月7日,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在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被写入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赋予其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时代使命。


    二、现实启示: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抓手的重大价值


    抓手是衔接政策目标与政策绩效(结果)之间的转化工具和助推器,明确核心抓手,有助于确立政策执行的关键点,确保各项工作围绕目标有效落实,解决多主体围绕同一政策目标而产生的激励和注意力分配问题,使政策执行落地效能达到最优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以多种形式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三农”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工作的总抓手,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组织、稳步推进、有序展开。但目前尚未有官方文件或权威研究明确平安中国建设的总抓手,仅偶有实务工作者从自身工作出发提出如县域治理现代化、社会风险评估、平安考核等点状举措具有抓手价值。笔者认为,在平安中国已经成为一张亮眼“国家名片”、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的当下,明确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总抓手,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丰富的“工具箱”,切实发挥其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的实践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平安中国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两者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将两者置于同一维度统筹谋划、持久推动、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充分展现了国家领导人的宏阔格局、远见卓识和战略眼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浙江等地的成功实践到平安中国的非凡成就,两者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相互成就,呈现出传导、聚变、耦合的递进交互的演进过程,不断迸发出新的魅力和活力,充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平安中国建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上高度契合

    “枫桥经验”与平安中国建设两者相伴相成,都从“一地之计” 成为“一国之策”,成为“两个结合”的成功典范。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中国建设以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深刻把握“契合”才能深入推进“融合”,两者在辩证唯物论、认识论、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价值论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上的高度契合,为顺利走向相互认同、相互融通、有机结合、互相成就提供了重要前提,催化两者在解决矛盾、实现平安的实践中螺旋上升、发展跃升,这种结合也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实践土壤,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激活内生动力。

    (三)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更有助于彰显平安建设的人民性

    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特色鲜明的内涵辨识度,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总抓手,更能鲜明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导向,践行“平安建设为人民”的群众路线,淡化考核导向,有助于更清晰、更科学把握平安建设的主体选择(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时机选择(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和工具选择(依法办事、抓基层打基础、科技支撑)。


    三、未来展望:谱写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安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平安中国建设的深化发展,切实发挥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抓手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继续书写“两大奇迹”、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统筹兼顾

    始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发展和安全,用发展的思路谋划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用发展的理念解决影响平安建设的各种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动态平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统筹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各项工作,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胜势。坚持以变应变,针对“平安”的内涵外延不断拓展、矛盾形式不断变化的实际,不断探索扩大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用场景,构建从源头、传导、转化各环节防控的完整链条,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二)坚持群众路线

    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不变的初心,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充分尊重群众主体性地位,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把维护人民安全贯穿平安中国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以更优的平安“供给”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更高标准做到“服务不缺位”,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群众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受益者、评价者,坚持以群众期盼为导向,完善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智慧力量凝聚好,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行动自觉,不断健全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三)坚持矛盾不上交

    始终以“就地解决矛盾”为目标导向,把基层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坚实支撑,推动治理重心、资源力量向基层、向前端、向末梢倾斜,不断筑牢安全和稳定的根基,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持抓源促治的根本策略,强化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与体制,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使矛盾问题止于未发、消于萌芽。注重运用调解等方式柔性解纷,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健全多调联动机制和“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四)坚持运用法治

    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这一时代特征,持续放大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一体推进优势,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合法性审查机制、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普法、推动守法,大力夯实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的新机制新方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在基层培育更多“法律明白人”,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高质量构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的良性循环。

    盛世常春,功在不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总抓手,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再谱中国之治新华章。


    *本文系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大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系列丛书》(课题编号:22WH15ZD)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研究员马高峰,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11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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