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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碑林法院:两年欠薪终有着落 为民司法步履不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3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温彤)  12月27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机制,快速妥善化解了一批涉29人的农民工追索劳务费案件,让农民工能够安“薪”过年。


    庭审现场


    2022年,李某等29人受某劳务公司雇佣,在其承包的项目上提供木工劳务。项目完工后,某劳务公司未支付工人劳务费。2022年年末,因该29人一直讨要薪资,项目总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向工人出具《保证书》,保证先行代付工人劳务费,但仅支付一半后,剩余劳务费依旧未支付。两年以来,李某等人多方讨要无果,无奈将项目总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及劳务分包方某劳务公司诉至碑林法院。

    案件受理后,碑林法院副院长张勇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工作部署,要求承办该批案件的综合审判庭启动农民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采取“统一处理、调审结合、重点调解”的审理方式,并担任审判长,统一开展该批案件的调解工作,力求该批案件得到妥善及快速处理。主办法官李贺迅速研判案情,并多次与劳动者诉讼代表及企业进行深入沟通,再与双方从案件的整体诉讼风险、成本和周期等多角度进行充分分析,力求早日确定争议内容和调解方案。

    然而,调解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某建设工程公司主张其已经将该部分款项向某劳务公司支付完毕,表示不愿再支付,某劳务公司抵触情绪较大,不愿到庭参与诉讼。为了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为其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名誉账,最终某建设工程公司表示愿意支持和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某劳务公司经过法官释法明理,也愿意到庭参加调解。

    “法官,我们也不是不想给钱,实在是公司经营困难,项目尚未回款,我们自己职工的工资都要发不出来了。”在12月27日庭审当日,总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向合议庭说明了目前公司的困难。审判长张勇一方面向被告阐明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性及不支付的法律后果,劝导公司体谅农民工赚钱的艰辛,希望公司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一方的经营状况,争取工人的理解,给予公司适当的筹款期限。最终,在合议庭的释法明理及努力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确定了支付劳务费的金额及时间,由某建设工程公司根据其出具的《保证书》先行支付29名工人劳务费合计约15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该批案件最终实现了农民工权益及营商环境保障的双重法律效果。

    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碑林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落实“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以“如我在诉”之情怀,及时、妥善、高效化解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供稿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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