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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鄱阳法院运用“司法+心理疏导法”理性对待“破裂型婚姻”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2-0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张争旺) 法官和心理咨询师,两种职业看似关联性不大,但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积极探索两者的组合方式。鄱阳法院民一庭法官杨灿说,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一个持续渐进的工程,成立家事案件心理调适中心是鄱阳法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了让家事审判改革更具广度、深度与温度,鄱阳法院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方面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选任有办理家事案件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以及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丰富人生阅历的社区工作人员担任陪审员;另一方面,组建家事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由家事调解员、家事心理学专家组成,探索借助专门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处理家事纠纷的机制。鄱阳法院创新“司法+安全保护令”模式并发挥其功能,把司法跟心理调适加到一起,对家事纠纷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高某与妻子屈某系经人介绍结婚。2021年9月,屈某曾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屈某离婚请求。2023年6月,屈某再次提起诉讼,高某也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婚生子的抚养、探望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巨大分歧,产生激烈争执。双方为此先后申请调查取证5次,申请调查的账户近20个,并申请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且有寻求心理援助的意愿,遂依当事人申请,邀请鄱阳法院家事案件心理调适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开展调适工作。心理咨询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辅导,引导双方正确对待婚姻情感、子女抚养与成长、财产处置等问题。辅导之后,双方同意达成一个月的冷静期协议。此后,法官再次召集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平结束这段婚姻。

    “将心理调适引入家事纠纷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鄱阳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陈占敏说道,“家事纠纷不同于一般财产型案件,其中掺杂着当事人复杂的情感因素。比如离婚纠纷中,婚姻经营失败,夫妻感情破裂,对当事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伤害,当事人也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不安、痛苦、怨恨等情绪,这些情绪可能影响当事人理性看待离婚所带来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而通过心理疏导,不仅可以帮助当事人回归理性,而且可以帮助当事人修复关系,脱离不良情绪。”

    据悉,鄱阳法院家事案件心理调适中心由心理学专家、熟悉婚姻家庭及未成年人心理特点且具有心理辅导经验的基层组织人员和院校心理辅导志愿者等6人组成。该中心以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来源: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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