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孙洁)2月26日至27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率队在新余市调研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智萍,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座谈会现场
张小平一行先后深入分宜县、渝水区和仙女湖区,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矿山生态修复、企业节能降碳和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等情况,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召开座谈会,与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
张小平讲话
张小平充分肯定新余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西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的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巩固提升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优等生”地位。
调研现场
张小平指出,要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聚焦重点难点,加大治理力度,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做好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法治力量推动环保责任落实,为加快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作出更大贡献。(供稿单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