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薛志忠 牟淼)近日,成都市新津公安对外曝光了一批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旨在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员,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
违章占道行驶
据新津公安通报,近期在多个交叉路口发生了多起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在直行道上左转、在左转道上直行,甚至有车辆在左转道上右转的严重违规情况。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具体曝光的违法车辆包括:车牌号为川Z1MF76的车辆,于2025年2月27日在平塘西路与龙溪河南路交叉路口违法;车牌号为川AQ7W79的车辆,在同日于平塘西路与清云南路交叉路口违法;车牌号为川A4409Q的车辆,在五津西路与惠安路交叉路口违法;车牌号为川AF11685的车辆,在西创大道龙溪河北路交叉路口违法;以及车牌号为川A6B18L的车辆,在西创大道与骑龙湖二路交叉路口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然而,一些驾驶员由于驶入路口时没有提前规划好路线,或者为了省时间抱着侥幸心理,从其他导向车道驶出,造成了违法行为。
新津公安指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降低道路运行效率,导致交通拥堵;二是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对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为了引导车辆有序、安全地通过路口,导向车道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规范驾驶行为,一旦有车破坏了这个规则,就会对交通秩序和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新津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时一定要时刻注意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如果驶入错误车道,应根据已驶入车道相应的信号灯行驶,到下一个路口再掉头回来,切勿强行变道压实线。通过此次曝光和提醒,新津公安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分局)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