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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主题 | 杭州公安构建涉案财物协同管理新格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3-11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涉案财物管理改革

    ——法治公安现代化的浙江实践之三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作出部署,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保护提升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健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制度指明了发展方向。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积极探索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现代化建设。浙江省公安系统作为法治公安现代化的先行地区,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创新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管理机制,探索出一系列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本期封面主题聚焦“涉案财物管理改革——法治公安现代化的浙江实践”,由浙江省公安厅统筹安排,分享杭州、温州、湖州、诸暨、温岭五地的实践经验,从大数据、跨部门、政企协作等角度,全方位展现浙江省在涉案财物处置领域的创新理念和做法,推进涉案财物处置机制科学完善,推动公权力机关资源配置的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提高诉讼效率的更高期待。

    在执法司法活动中,涉案财物管理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执法司法公正、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杭州公安坚持把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落地杭州的有利契机,在硬件建设、技术支撑、机制创新上持续发力,积极打造集约化保管、信息化移交、专业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社会化处置的涉案财物管理“杭州样板”。


    一、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全方位保障


    (一)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层级涉案财物管理体系

    在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架构下,设立“4+X”涉案财物管理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业务警种规范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杭州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杭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涉案财物主管部门及有关警种部门的职责分工。两级专项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审计、法制、警保、督察以及执法办案有关情况报告,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对涉案财物保管方式、涉案款项账户设置要求、入账交接流程等内容进行细化落地。

    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公检法财联席会商机制,推动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主导,法院、检察院、财政等部门组建的全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多跨协同,形成“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整体工作合力。仅2024年,就组织两级政法单位清理涉案财物26万余件,市级中心出库率由之前的10%提升至55%,中心饱和率从年初的65%降至50%。

    把涉案财物管理纳入市、县、所(队)三级执法巡查,通过“日清、周结、月通报”机制,推动业务警种落实条线责任,强化对基层执法单位涉案财物管理的全流程监督指导。定期组织开展警种条线涉案财物清理工作,公安机关涉案物品和资金的清理比例分别达到92%和82%。出台《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资金查扣冻措施工作指引》,引导执法办案民警规范适用资金冻结类侦查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迭代一体化、数字化、一站式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随着团伙型、涉众型犯罪增多,传统设置在派出所、业务大队的物证室由于面积限制,财物积压问题较为突出,加之涉案财物在公检法之间往返流转,容易造成物品丢失、形态改变或者价值贬损等现实问题。2017年,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跨公、检、法三家单位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探索实现涉案财物的“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2021年,在杭州市委政法委的统筹部署下,市公安局牵头启动市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运用数字化思维和技术,对涉案财物管理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线下实物流转”向“线上信息协同”转变、从“政法单位分段分散存储”向“第三方集约换押管理”转变。

    杭州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占地43亩、房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辐射市本级及上城、拱墅、西湖、景区(西湖风景名胜区)、钱塘、滨江等6个城区的公检法单位。按照分区分类保管要求,设置集中仓储、大型物品仓储、室内停车场、室外场地等不同区域,充分发挥场地空间优势,对不同类别和风险等级的涉案财物实行分库保管,提升精细化存储水平。除市级中心外,全市其他8个区县市也都建有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总占地面积11.38万平方米,在场地规模、硬件设施等方面都能满足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规范保管的要求。

    由第三方承担所有入驻中心涉案财物的保管流转,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流程化、现代化的涉案财物运营服务,具体包括专业保管、上门揽送、协助远程示证、送交鉴定、协助开展涉案财物销毁和拍卖变卖等后续处置工作。通过平台对接,用数据流转代替人工跑腿,执法办案民警不再需要为庭审、估价、销毁、拍卖等工作来回奔波,大大减轻了办案人员工作负担,提高了涉案财物运转效率。

    (三)配强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管理队伍

    在公安各个执法单位设立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场所,遴选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的188名民警担任涉案财物专职保管员,配足配强辅助力量324名。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办分离制度,明确办案部门、办案民警、专职保管员及法制、警保、信访、审计等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日常从信息登记、场所运行、调查取证、财物处置、款项专户管理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加强监督管理,严厉禁止办案民警私自保管涉案财物。近三年来,围绕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行机制完善、处置平台推广应用、社会化处置、先期处置等主题,依托法制大讲堂、法制员培训班、政法干警同堂培训等方式,开展“线下+线上”培训,覆盖民辅警9800余人次,专职保管员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此外,还配备专门运营人员对涉案财物进行维护保管,减少涉案财物入库后污损、变质风险。2024年,针对涉案车辆因露天存放加速老化贬值的问题,专门建设大型停车棚,同时与专业汽车维修公司合作,加强对涉案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最大限度保障涉案车辆价值。


    二、坚持改革引领,强化全流程协同


    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杭州公安主动作为,通过“一个平台、一套机制”,消除政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牵头打造系统高效的公检法协同运行场景,推动刑事涉案财物在公检法部门之间“换押式移交”。

    (一)用足用好全省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平台

    2020年,杭州全面启动一体化办案单轨制试点工作,通过全省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平台连通公检法各自办案平台,将公检法业务系统无缝衔接。按照“财物随案走、责任随财物走”“谁裁决谁处置”的原则,公安、检察、法院、管理中心各部门将移交、储存、判决、拍卖等环节信息推送系统,让各部门实时掌握涉案财物当前所处位置、责任部门和处理情况。自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涉案财物管理协同率维持在99%以上,实现了“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分段化处置”,消除了民警执法办案的后顾之忧。

    2024年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平台又打通了与物证仓储平台、涉案款项执收平台、涉案财物处置平台、价格认定平台等无缝对接,从而使涉案财物管理可以横跨公、检、法、财、发改委、商业银行、保管机构、拍卖机构等十个部门,实现保管、诉讼、鉴定、执收、示证、处置、监督“七个协同”。

    (二)推动建立涉案财物公检法协同管理制度体系

    把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杭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实物不动、换押管理”实现财物一体化流转和最终处置,建立起各部门分工负责、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

    2024年,又牵头起草并推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杭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运行规范(试行)》《杭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社会化处置操作办法(试行)》《杭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先期处置工作规定(试行)》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厘清了公、检、法、财等部门的职责边界,弥补了制度漏洞,健全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体系,扎实推动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高效协同和有效处置。


    三、坚持科技赋能,强化全要素监管


    紧盯涉案财物管理的难点、堵点,按照“动账不动物”思路,将科技手段融入管理、移交、处置等各项工作中,实现“一地保管、一体流转、一键处置”。通过“建中心、通网络、出机制”,确保“案结物了”,每一件涉案财物在结案期间,即作出拍卖变卖、上缴国库、长期保管或予以销毁的处置决定,推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由“仓储站”变成“中转站”。

    (一)保管智能化

    在各管理中心配备专业化存储设备的基础上,建设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含移动端App),对涉案财物全流程进行精细化、数字化管理,系统实时展示涉案财物状态,全盘展示物品存储数量、流转状态及处置结果,即时评估各政法单位涉案财物协同效率。中心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大屏,及时了解揽物信息、处置任务,精准掌握物品储存数量、流转状态和处置结果,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网上管、去向明”。市级中心还配置智能机器人,提供24小时智能存放、取物、盘库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入库的46万件物品无一出现管理漏洞。

    (二)监测智能化

    自主研发“智慧法制平台”,设置“市、县、派出所”三级大屏,开发应用“决策、管理、质量、模型、警员、服务”六大功能,将业务流与管理流深度融合,实现执法质量全面管控、执法问题智能预警、执法态势实时分析、执法主体精准画像。平台以公安执法流程为主脉络,以警、案、人、物、卷宗、场所为主要素,打通多个系统数据壁垒,构建多个管理模型,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要素全流程可回溯的数字化管控。依托“智慧法制平台”把每一起案件从接处警源头、从每一笔涉案款项和每一件涉案物品查扣初始管起来,每日对新增案件、新增嫌疑人的涉案财物开展巡检工作,智能预警未及时出入库情况,第一时间堵塞管理漏洞。

    (三)处置智能化

    依托省公安厅涉案财物处置平台,进一步优化拓展场景应用,引入网络辅助机构和代销毁服务机构,贯通评估、鉴定、拍卖等环节,开展上门收件、专车押运、受托拍卖及销毁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有效避免了繁琐的线下联系,解决了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不专业的问题。2024年以来,杭州市公安局已委托开展12批次的集中销毁,涉及36万余件物品,大幅提升了涉案财物处置效率。针对涉案茶叶季节性强、难保存、易贬值等特点,会同检察院、法院研究出台《涉案茶叶先行处置操作指引》,明确核实涉案茶叶权属、权利人授权同意、发布变卖公告、公开竞价等程序,极大地保持了茶叶价值,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具体部署完善法治体系和推进法治改革时,强调指出“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是为了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所带来的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等多层次的新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杭州公安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提高诉讼效率的更高期待,持续优化涉案财物协同管理格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害人等合法财产权及其诉权。


    (作者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  杭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杰,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5年第2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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