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为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消除事故隐患,3月20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科学调配警力,在辖区明湖西、北路开展“城乡道路交通治理提升行动——严查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前集合
上午10时,明湖西路一辆早晨已被贴单的灰色客车仍停放在路口人流密集处,执勤民警通过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后,对车主进行现场二次警告:“严管路段违停车辆须立即驶离,拒不配合将强制拖移。”在民警监督下,车主最终驾车离开。
“实在憋不住了,想着就停两分钟。”同路段违停的网约车司机面对处罚懊悔不已。其驾驶的汽车不仅占用人行道违停,更用抹布遮挡号牌。天桥区大队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对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整治行动
在明湖北路桥下,一辆车牌鲁A53Q**的面包车因长期占据盲道且未投保被拖移。民警介绍,该车经系统查询处于脱保状态,且多次联系车主未果。同时民警现场查处了白色小轿车车主“停车拿东西”的违停行为,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并耐心为车主指出附近百米处的正规停车场。
此次行动出动警力10人、拖车两辆,重点针对明湖西路、明湖北路道路两侧违停机动车进行抓拍,对占压盲道或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拖移,共抓拍违停20起、遮挡号牌违法1起、拖车6辆。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明湖西、北路静态交通秩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副大队长曹兴国表示,下一步,济南交警将在全市民意诉求反映集中路段持续开展城乡道路交通治理提升行动,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