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4月7日,《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 草案 )》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出席并讲话,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主持。
4月7日,《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 草案 )》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沂蒙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作为沂蒙精神孕育地,开展该项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沂蒙精神传承弘扬、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创新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沂蒙精神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立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资料收集、意见征询和条例草案修改等工作,认真履行相关立法程序,保障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谋划,充分发挥智库智力支持和基层立法力量,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起草组成员围绕条例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旅厅、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沂蒙精神研究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来源:山东人大)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