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刘光涛 通讯员 丁吉爽 高忠祥)“公私一定要分明,集体资金就是集体的,无论何时都不能犯糊涂!”近日,在山东省齐河县刘桥镇乡村振兴基地内,60余名村干部正在观看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这是该县检察院服务“三农”发展、护航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齐河县检察院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优涉农检察,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为加快建设绿色优质高效现代化农业强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常敲廉洁“警示钟” 筑牢风险“防火墙”
走进齐河县安头乡政府院内,一条条清廉标语、一块块廉政宣传栏、一幅幅廉政宣传展板便映入眼帘,呈现一派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清朗景象。
去年以来,齐河县检察院与安头乡机关总支部联合开展党建联建主题党日暨乡村振兴廉政风险防控活动。活动中,该院干警对近年各地出现的涉村镇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系统梳理,深刻剖析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危害,挖掘村务管理制度及民主监督薄弱点,为党员干部们上了一堂“法治风味”的主题党课。
据了解,齐河县检察院以落实“两级联动抓党建”工作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形成了“党建引领、法治护航、振兴共促”的联动格局,激励全体党员干部以“闯”的精神、“干”的劲头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再绘新蓝图。
工作中,该院组织干警多次到镇村开展廉政讲座,为农村基层干部烹饪好法治“营养餐”,通过案例展示、纪法解读,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同时,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助力乡村振兴联络室”,加强与镇村干部之间沟通联系,助其依法规范管理制度,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深耕三农“肥沃土” 激活振兴“强引擎”
“这块地的麦苗长势不错,秋后肯定会有一个好收成。”春暖花开,正是加强麦田春管的时节,齐河县检察院派驻焦庙镇王桥村“第一书记”李忠宝几乎每天都要到地里转一转,和浇水、施肥的村民聊一聊。
一声书记,一肩责任。李忠宝驻村以来,始终牢记组织重托,心系群众,以实际行动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助力乡村振兴。
他曾帮助宣章屯镇宋庄村筹建“幸福食堂”,根据季节变化和村民需求定期调整菜单,确保饭菜新鲜可口、健康卫生。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修缮村内主干道和支路,修建乡村绿化带,完善路面指示标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村内垃圾死角,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推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节日期间,还积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低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送去生活必需品,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只有产业发展起来,才能带动农民增收。李忠宝深入调研村内资源,积极对接政策支持,借助闲置土地“筑巢引凤”,引进两家企业,有效转化村民就业100余人。
同时,他时刻不忘检察干警身份,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土地纠纷、经济纠纷、电信诈骗等群众生活中的常见难题,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切实将公益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立足“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村域特色”调解网络,整合镇村干部、检察干警、党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村民家中,累计化解矛盾20余件,定期跟踪回访,确保问题彻底解决,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精准监督“聚能力” 密织公益“法治网”
“攒钱买的种子,若种出来的小麦产量达不到平常水平,一年的汗水可就打了水漂。”近期,齐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专项活动时发现,某外地农资经营业户李某在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自己生产、繁育的小麦种灌装到其他品牌小麦种的包装中进行销售。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协同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依托国家级科学实验室对李某“育种田”开展专业鉴定,强化证据效力。同时,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审查证据、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假冒种子的来源、生产设备和包装袋的来源、生产情况等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实现对生产、销售人员的全链条打击。
结合办案,该院深化府检联动,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21个部门建立11项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区域协作和源头管控,开展全县农资产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排查种子经营门店400余户,整改问题80余个,为群众挽回损失220万余元,实现“监督+治理”双赢。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制售伪劣农资违法犯罪,一方面关系到农民的收入问题,另一方面也与群众的食品安全、粮食安全密切相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将依法履职,全力护航农业发展,让农民用上‘放心种’,让百姓碗装满‘放心粮’。”承办检察官侯光晓说。(来源: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