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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新津公安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曝光多起未戴头盔案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5-1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薛志忠 牟淼) 为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成都市新津公安针对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查处行动。近日,新津公安公布一批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警示广大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筑牢安全防线。

     

    新津公安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查处行动

     

    此次曝光的案例中,多名骑乘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处。其中,谭某某、张某某、管某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三新路 1001 公里 200 米处骑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郑某某、杨某则分别于 5 月 8 日在迎宾大道与瑞通路交叉路口被发现存在同样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也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电动自行车凭借轻便灵活的特点,成为市民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然而,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新津公安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针对如何正确骑行电动自行车,新津公安通过 “法律小课堂” 向市民科普安全出行知识:骑行时应严格做到不闯红灯,在有信号灯的路口按照指示通行,减少在道路上的停留时间;无信号灯路口需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同时,严禁逆行,避免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降低事故风险。此外,要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无非机动车道时需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切忌进入机动车道与大型车辆抢行,防止陷入车辆盲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头盔能有效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亡风险。

    新津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安全是出行的底线,每位骑乘人员都应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后续,新津公安将持续保持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通过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来源: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分局)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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