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王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5月20日,山西省芮城县司法局联合芮城县人民检察院、芮城县公安局组织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到芮城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
矫正对象在芮城县看守所监区接受警示教育
整齐列队,强化秩序意识。在武警战士的指导下,通过站军姿、稍息立正、跨立等基础队列科目训练,强化了矫正对象的行为约束力和遵规守纪意识,改善了个别人员“慵、懒、散”现象,达到了教育和引导社矫对象规范行为的目的。
矫正对象在武警教官带领下进行站军姿等基础队列科目训练
现场说教,敲响守纪警钟。芮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李飞、芮城县看守所所长曹东超先后通过思想帮教、在押人员真实案例说教等方式警示矫正对象珍惜矫正机会,树牢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法纪意识,提醒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以案释法,拧紧法律“安全阀”。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任颂结合“检司同行 共护回归”专项行动方案,以案释法,就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入刑标准以及违法行为后果等进行讲解,劝诫社区矫正对象切勿再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为在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尊法守法,牢固绷紧思想安全弦。
强调纪律,端正受矫态度。芮城县司法局副局长宁英英从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尊法守法意识;自觉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教育和管理;与司法所加强沟通,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把握正确的矫正方向,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四方面对矫正对象提出要求。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如同一剂“清醒针”,一次敲黑板,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和法律的威严。通过这次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更加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也更加珍惜现在的社区矫正机会。(供稿单位:芮城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