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2025年5月13日14时15分左右,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北园路中队辅警刘成在历山北路与水屯北路路口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时,突然发现小清河南路与历山北路路口向南50米一辆车牌号为吉J0Q2**的白色汽车沿着北向南的车道逆向从车流中向北行驶,非常危险。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现场
该车危险可疑的行驶方式引起刘成的注意,于是立即上前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在询问其是否喝酒时,突然闻到浓烈的酒味,驾驶人很可能涉嫌酒驾,于是立即将现场情况上报大队和中队,同时将车辆驾驶人进行控制,防止发生其他突发情况。北园路中队副中队长陈磊和民警吴成军接到反映后,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14时34分左右陈磊等人到达现场,此时驾驶人石某眼睛发红,状态明显不对。经呼气检测,石某吹气值竟高达451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自己的数值,石某都惊讶高呼:“哎哟,这数这么高”。
经现场询问,石某承认自己中午刚刚和朋友在饭店喝完酒,期间喝了3两多的白酒,朋友还劝其不要酒后开车,只是自己因为孩子生病住院心情不好加上喝了酒所以没有听从朋友的建议。当问其为什么要危险逆行时,石某迷迷糊糊地问自己逆行了吗?明明是正常顺向行驶啊。面对已经处于醉酒迷糊状态的石某,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后,将其带至交警大队进行醒酒处理。
目前,石某血液检测值结果为411 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来源: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桥区大队)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