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薛志忠 牟淼)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发布公示,拟对唐某被诈骗案中的部分冻结资金进行依法返还。该案件编号为 A5101184000002024120034 。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涉案银行账户 6215392018006993642(户名雷桂华,开户行:湖南祁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家桥支行)内被依法冻结的资金中,有部分系被害人唐某所有,金额为人民币 22410 元(大写贰万贰仟肆佰壹拾圆)。目前,五津派出所正按照相关程序,准备将该笔资金返还给唐某。
根据相关规定,若对此次资金返还有异议,需在公示发出三十日内与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联系,联系电话为 028 - 82516849。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五津派出所一直致力于打击此类犯罪,积极追赃挽损,努力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此次资金返还工作,是该所打击诈骗犯罪成果的一次体现,也彰显了公安机关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决心。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增强识别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如不幸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以便尽快追回损失。(来源: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