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熊丞)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太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太和法庭”)坐落于素有“中国龟鳖良种第一镇”之称的太和镇。近年来,太和法庭坚持党建引领“一以贯之”、多元治理“双向互动”、司法服务“三个融入”,产业振兴“四个支撑”,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创新工作机制 推动多元化解
太和法庭进一步挖掘和合文化中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将和合文化、家风文化倡导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敦亲睦邻”等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融入具体案件中。 2025年2月13日,太和法庭受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因莫某行动不便导致性格逐渐偏激,吴某认为莫某对其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莫某离婚,认为只有摆脱婚姻才能生活安宁。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之初,通过阅卷,发现双方矛盾之处,综合考虑启动多元化解机制,先是联系村干部,初步了解双方情况,考虑到莫某行动不便,又联系了吴某律师以及村干部共同上门组织调解。起初莫某情绪激动,拒绝沟通,法官则采用“背对背”的形式,通过心理疏导和普法相结合,从法、理、情三方面循序渐进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双方均有所触动,莫某承诺改正以往陋习,并写下保证书,希望能与吴某好好过日子,吴某最终也愿意给莫某机会,双方调解和好。
“两所一庭” 引领多元共治“新步伐”
太和法庭打造“‘和事佬’解纷码+共享法庭”协作机制,打通与矛调中心、“和事佬”调解网格、法院在线诉讼服务之间的业务壁垒。通过前端连接矛盾化解,后端连接在线司法服务,形成纠纷治理生态链,实现纠纷化解“双核心”“双轨道”并行。积极搭建“两所一庭”,主动与辖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签订联合化解纠纷共建协议书,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警与防范,强化对产业的执法保护。
太和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化解纠纷
2025年4月18日,太和法庭联合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共同合伙经营水产批发部纠纷案件。冯某与赵某在太和派出所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但赵某在退付冯某4000元股金后,却迟迟未支付剩余款项,冯某向法庭求助。承办法官知悉后,第一时间与派出所、司法所沟通,组织双方来到法庭。经过多方合力沟通化解,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赵某一次性付清退伙股金,双方握手言和。
“圩日普法” 延伸司法服务“新触角”
太和法庭积极融入圩日文化。每逢圩日,乡镇大街小巷人头攒动,好不热闹。太和法庭坚持常态化开展圩日普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近距离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难题,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太和法庭法警在司前村进行圩日普法
2023年以来,太和法庭共开展圩日普法21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邀请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龟鳖、蜜桔、种业”产业类纠纷典型审判活动3次,不断提升对“龟鳖、蜜桔、种业”产业的宣传度与重视度。
太和法庭巡回审判现场
近期,太和法庭在太和镇樟坊村巡回审判一起甲鱼苗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随后,法官针对该案件进行耐心说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支付50000元货款。太和法庭总结往年经验,针对区域特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供稿单位:南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