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
     公安
     
    世运将至 成都新津公安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守护文明出行路​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6-2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薛志忠 牟淼)随着世运会在成都召开的脚步日益临近,打造安全有序、便捷舒适、智慧高效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成为重中之重。成都新津公安积极行动,向全体交通参与者发出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世运有我,文明同行” 的倡议,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查处,持续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图片.png

    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新津公安查处了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 月 10 日,邓某某、武某某在花源大道与兴源路交叉路口,因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被查处;6 月 11 日,刘某、吴某在迎宾大道同样因未佩戴头盔违法;6 月 12 日,曾某某、何某在梨花大道一段,6 月 17 日程某在兴义镇广滩村村道 1001 公里处,6 月 18 日唐某某在西创大道与龙怡西路交叉路口,均因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被执法人员发现并依法处理。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一组模拟实验直观地展现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在巨大冲击力下,未戴头盔的西瓜瞬间破碎,而佩戴头盔的西瓜则保持相对完好。现实中,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戴头盔与不戴头盔所面临的后果更是天差地别。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新津公安特别提示,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明确规范。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可处以警告或 5 元以上 30 元以下的罚款。

    世运会是展示城市形象与文明风貌的重要窗口。在此,新津公安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最佳状态迎接世运会的到来。(来源: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