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冬,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某镇上晨雾里还氤氲着年货市集的烟火气,而几公里外的山林里,一处废弃养鸡场却恶臭扑鼻,这个伪装成鸡舍的角落,实际上是隐藏在偏僻山村的制毒窝点。今天我要讲述的是,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在废弃鸡场蛛丝马迹中锁定铁证,从个案惩处到推动构建长效肃毒机制的全链条攻坚历程。
2024年1月20日凌晨,赣闽鄂侦查机关同步收网,摧毁这个废弃养鸡场制毒窝点,现场抓获技术人员刘某,查获28盆混合结晶物以及相关制毒设备,这些被检测出麻黄碱成分的327.4千克混合物,经按纯度折算麻黄碱净含量达143.07千克。主犯曹某、张某等相继落网。
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过程中,敏锐捕捉到证人证言中有关制毒主料的线索,引导侦查机关成功追踪,扣押了一批生产麻黄碱的主料,经相关证据证实,该批主料为制造麻黄碱的前体物质,数量达250千克。
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无成品即无犯罪数额”的辩解,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委托公安部禁毒技术中心科学论证,证实该批原料理论上可以制造40千克至60千克麻黄碱,远超认定犯罪的数额标准。这份专业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准确认定了部分被告人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未遂)的犯罪事实。
同时,制毒现场遗留的制毒废液如果发生渗漏或不当处置,将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毒废液清理刻不容缓。
我们立即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引导侦查机关对现场废水进行规范取样、固定证据,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污染风险评估。依据废物处理评估报告,计算出无害化处置及修复潜在污染风险所需费用为人民币156,750元。这份报告,成为向被告人追偿的“生态账单”。审判机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在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危废转运车轰鸣着,将污染物全部清运。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为加大毒品犯罪预防力度、守护乡村平安,我院积极推动构建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反映出来的废弃场所监管漏洞、农村禁毒意识薄弱等问题,参与制定深耕肃毒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建立“废弃场所定期排查+禁毒宣传进村居+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的三位一体禁毒治理机制。乡镇干部、侦查人员、网格员依据方案,对全县废弃养殖场、厂房展开拉网式排查;检察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以案说法”禁毒宣讲,筑牢乡村识毒防毒拒毒的人民防线。
从养殖场的恶臭到公益诉讼的亮剑,从毒废液的清运到废弃场所的排查,每一个环节的较真碰硬,每一次履职的向前一步,都镌刻着不变的检察初心: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更是千家万户的安宁生活。
(作者系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齐芸霏)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