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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镇平县法院:百元小案不小办 诉前解纷快履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6-2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吕纪春 通讯员 李朝阳) 一纸诉状,标的额仅100元。这起看似微不足道的民间借贷纠纷,却在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字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实现了“零成本”高效化解,生动诠释了“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度。

        近日,安字营法庭收到原告张某起诉被告王某的民间借贷案件,诉求十分简单:要求被告返还借款100元。面对如此微小标的的案件,张春志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若机械地走完立案、审理、判决等全套诉讼程序,不仅耗费有限的司法资源,更会为双方当事人增添不必要的诉累,耗费时间精力,经济成本甚至可能远超诉求本身,更与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背道而驰。于是,张春志没有因案小而轻视,他迅速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兄弟,为了一百块钱打官司,费时费力还不划算,咱先别急,我帮你问问情况。”张春志首先耐心安抚原告张某的情绪。了解到张某的委屈——“张法官,我不是差这一百块,是咽不下这口气!明明说好几天就还,这都拖了仨月了,找他要还不理人……”张法官表示理解,承诺会尽快处理。

        随后,张春志立刻联系被告王某。王某起初语气有些抵触:“张法官?就为了一百块钱,至于闹到法庭吗?我也不是赖账的人,就是最近手头有点紧,再加上他说话太难听,我一时赌气才……”

        “王老弟,听我说,”张春志语气平和但恳切:“手头紧大家都能理解。但这一百块钱,对对方来说可能也是辛苦钱,他较真儿,说明心里堵着气呢。咱想想,真为这点钱上了法庭,耗时耗力,还耽误你挣钱,多不划算?别因一时置气,耽误了长远,那可就‘因小失大’了。朋友之间,和气最重要,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这番设身处地、入情入理的话,像一阵清风,吹散了王某心头的疙瘩。他沉默片刻,语气明显软化了:“张法官,您说得对……是我糊涂了,光顾着赌气,没想那么多。确实是我做得不对。您放心,我今天就把这一百块钱还给他!麻烦您跟他说一声,替我道个歉。”

        王某说到做到,当天下午,100元借款就通过微信转给了张某。张某收到钱后,特意给张春志回了个电话,语气轻松了不少:“张法官,钱收到了!真没想到这么快,还麻烦您亲自调解……谢谢您!这口气儿啊,顺了!”

        至此,这起百元借贷纠纷,在尚未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便得以圆满、快速、和谐地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小标的”案件的完美化解,是镇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实践。不仅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直接体现,更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它让人民群众在细微之处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与温情——即使是百元纠纷,也值得认真对待;即使矛盾再小,也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来源: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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