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几何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因成就了一番大业而名垂青史,又有多少文人墨客在人类文明的星河里至今还熠熠生辉。而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们,他们也以不平凡的事迹和精神打动和激励着无数的人,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精彩的人生。为此,本频道特推出《平凡岗位·精彩人生》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扎根基层 奉献青春
——记招远市司法局夏甸司法所所长臧玉银
本网2012年11月2日讯 臧玉银同志现任山东省招远市司法局夏甸司法所所长 ,他在这个平凡的工件岗位上创出了非凡的工作业绩。臧玉银同志连续10年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三次荣记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 ,二次荣记山东省司法厅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二等功,先后被烟台市政法委授予“优秀政法干警”、“全市十佳优秀政法干警” ,2010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他所在的夏甸司法所三次被烟台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连续8年被招远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司法所。
镇领导称他是好助手
臧玉银同志始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作用,逐渐成为镇领导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左膀右臂。几年来,他在工作上不分份内份外,无论是中心工作,还是土地城建、计生、信访工作,只要领导有安排,他都争先恐后地去干。所以领导称他是能独挡一面的好干部、好助手,是“灭火机、稳压器”,哪里有棘手不稳定的因素,哪里就会出现他的身影。多年来,他为镇政府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20余条,受镇政府委托解决各类涉法事件30多起,平息集体上访10起。镇领导赞扬他说:“要想后院不起火,必须抓好司法所”、“司法所是我镇的顶梁柱,用得上、靠得住、离不了”。
2003年夏甸镇政府为了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将辖区内西勾山1万多亩的荒山承包给了省内某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合同签定以后,由于承包方资金困难,五年多的承包费近30万元始终拖欠,承包地域内的5个村的干部群众和受雇于承包方的当地民工也多次上访,要求承包方给付民工工资。镇政府主要领导在多次与承包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这一棘手的问题交给了臧所长。他经过艰辛的取证后,依法将承包方告上了法庭。经过近两年的诉讼,终于如数追回了承包费和民工工资,一起棘手的群体上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老百姓称他是贴心人
多年来,臧玉银同志为了乡亲们的事,操碎了心、费尽了力。他常这样说:“我们的权利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奉献不能索取。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才对的起良心。”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9年,黑龙江省的一对夫妇在别人的指引下找到臧玉银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他们给一个个体养鸡场打工,10个月一分工钱没得到,现在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他安顿好夫妇俩后,立即找到养鸡场张老板,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若不如数支付2人的工资,将诉诸法律渠道解决。张老板自知理亏,如数地支付了工资。
司法局领导称他是维稳战线的楷模
他率先在全市范围内第一个依托工作区建起了综治工作站,同时健全和完善了镇调解中心,形成了镇调解中心、区综治工作站、村调委会三级联调网络。他注重调解员的培训,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有效促进了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化解调处格局,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牢牢筑起第一道防线作用。调解组织的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在夏甸镇得到全面落实,市级一类调委会达到80%。全镇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保持在98%、97%。
市司法局领导在肯定他的工作成绩时说:“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他发挥了作用,对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维护了社会稳定战线、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楷模。”
企业负责人称他是保护神
臧玉银同志多年来始终把发展、振兴、维护镇村经济利益视为己任,坚持做到企业哪里有困难就到哪里去解决。多年的实践工作中,他发现在企业经济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清,内容不完备而引起的。于是他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了《镇村企业经济合同应办理见证的法律意见》,经采纳后他对全镇所有的经济承包等各项合同逐个进行审查、修订、完善,办理了见证。并提出了“我办理,我管理,出现问题我负责”的服务承诺,赢得了全镇各企业的信任和支持。到目前为止,为13个企业理顺经济合同30多份,追回外欠款80多万元,避免了经济损失200万元。
源头预防控制他的方法多
他结合当前信访形势,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代理制度,实行“阳光拍卖”,依法公开招投标,解决了集体资产处置的管理漏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从根本上杜绝了因集体资产处置而引起的群众上访问题。与法庭协商率先在司法所建立法官工作室和巡回法庭,与公安派出所协商在镇派出所和东庄警管区建立了两个“警民联调室”,缓解了公安机关的接处警压力,实现了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双赢,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2010年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同年8月,迎接了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读书会现场观摩,得到了烟台市司法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山东省烟台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