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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粪便直排污染环境 毒死鱼苗邻里生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3年3月15日讯    通讯员赵明高报道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张林(化名),为了发家致富,自己建起了养猪场。前两年收益还不错,今年张林为了增加收入,扩大了养殖规模。由于养的猪越来越多,原来修建的化粪池不能满足需要,粪便就被直接排放了出去,随着房后的排水沟直接流入了邻居张兵(化名)的鱼塘,将张兵刚放入鱼塘不久的部分鱼苗毒死。张兵怨气很大,要求张林赔偿,而张林却说自己有化粪池,排出去的是少量粪便,不会毒死鱼,不愿意赔偿。为此,两人发生纠纷。 
        司法所的同志得知情况后,及时赶往现场,对纠纷的原委进行了调查了解后,明白了纠纷的焦点,遂建议两家将鱼塘的水质送检,两家接受了建议,对鱼塘水质申请环保部门进行了化验。检测结果显示鱼塘水质氨氮严重超标,与张林家的猪粪便直排有直接关系。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通过法律宣讲和耐心的说服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是张林及时扩建自己家的化粪池,改变粪便直排的现状;二是张林赔偿张兵鱼塘损失费15000元,鱼塘水质的净化由张兵自行负责。 
        至此,一件因粪便直排污染环境而引发的邻里纠纷得以成功调处。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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