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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婚姻法 女性18岁可结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1-19 来源:环球网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江耘) 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4日在北京表示,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已发生变化,建议对结婚年龄进行修改和完善。他建议,男结婚年龄应改为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中国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婚姻法》1980年进行了修改,将结婚年龄修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当予以鼓励”。
      “多数国家的结婚年龄为20周岁或18周岁。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是结婚年龄偏大的国家。”郑坚江建议,根据中国现在国情,结婚年龄需要修改。
     在郑坚江看来,确定合适的结婚年龄应当基于这两种因素:一是自然因素,即人的身心发育程度。二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其他社会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2012年就曾建议修改结婚年龄,建议将男女法定结婚最低年龄定为18岁。取消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晚婚年龄限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曾对此回应认为,中国在生育政策上少生、优生的政策没有变化,计划生育的国策不变,法定婚龄也不会改变。
      自2014年年初起,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等省份已陆续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郑坚江对此表示,1980年时中国修订的《婚姻法》,将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各提高两岁,这是从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角度考虑,但现在,中国已调整独生子女生育政策,修改法定结婚年龄也应提上日程,恢复1950年的法定结婚年龄。
      郑坚江还认为,若结婚年龄提前,有利于延缓目前的老龄化人口结构及优化生育;有利于年轻人更早进入社会,更早承担责任,增加成熟度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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