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发挥社区矫正的二元性价值,以及如何平衡二元性价值之间的冲突,是社区矫正发展与完善的重要环节。为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目前,成功矫正案例数不胜数,本频道特推出《社区矫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4年7月7日讯 通讯员邓忠宝 郭杰报道 2014年6月30日,对东安县井头圩镇古楼村雷某来说注定是个终身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是他社区矫正期满之日,当他从司法所长手中接过解矫证明书的同时,还意外收到了一份镇党委组织部转来的村干部任命书。
二年前,雷某是村委聘用的财务会计,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接受社区矫正后,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矫正工作,遵守矫正制度,二年矫正时间没有请过一次假,集中学习也没缺席一次,参加公益劳动因多次超额完成任务受到表扬。井头圩司法所针对雷某的特长,多方协调安排其兼任古楼村编外财务会计,继续其喜爱的事业,并且每月从镇财政所聘请财会辅导员进行业务辅导,雷某学以致用,业务渐渐从娴熟到精湛。接受社区矫正的二年中,他做的村会计报表“精、准、快”,时常用来作为其他村会计工作的样表。今年5月,古楼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镇里采取业务考试和考察即“双考”方式选拔村干部,由于雷某业务精湛和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再加上村支部的大力推荐,最后通过了组织考察这一关,得到了组织的认可。
近年来,东安县司法局通过采用QQ聊天、手机短信、漫画手册等全新方式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加强服务管理,促使社区矫正人员早日融入社会。目前,该县在册接受监管社区矫正人员240人,累计解除矫正55人,12人成为当地致富能手,无一人重新犯罪。(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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