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1月13日讯 通讯员刘宣城报道 “你们快帮帮我们吧,我们已经来郎溪三天了,还没见到老板,你说这可怎么办?”近日,一名民工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诉苦。不久后,安徽省郎溪县十字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成功化解了这起劳资纠纷。
据了解,张某和李某来自河南省平顶山市,2014年3月张某等四人经人介绍,来到江苏省溧阳市贺某(郎溪人)承包的工地从事建筑安装工作。2014年6月工程完工,贺某仅支付了11000元工资,剩余9000元工资则以工程亏损暂时没钱支付为由,给张某等人出据了欠条并保证2014年12月底前全部付清。
张某等四人便回了河南,可是如今2014年已过,贺某却一直以未筹到工资为借口,拒绝支付。张某等人无奈只好不远千里来到贺某老家安徽郎溪讨要说法。可是张某等人来到郎溪好几天了,依然见不到贺某本人。张某等人无奈之下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后,通过各种方式终于联系上了贺某,贺某也如约来到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贺某出具的欠条摆在贺某面前,并告诉贺某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是现在社会所严厉禁止的行为。随后,工作人员又从法律、人情、社会现状等角度耐心的对贺某进行教育,让其理解农民工。贺某则无奈地表示自己确实亏了很多钱,暂无力支付全部工资,能否给予宽限一段时间。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即贺某先支付张某等工资2000元和往来路费,剩余7000元于2015年1月20日前付清,到期如未支付,将自愿承担违约金及利息2000元。自此,一起跨省农民工讨薪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该所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关注剩余工资的支付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安徽省郎溪县十字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