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5年4月9日讯 通讯员苏辉报道 4月9日,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报京乡报京村发生一起野狗咬死山羊事件,共导致两只羊死亡,一只受伤。经司法所、派出所的同志共同调处,养羊户获得赔偿。
下午3点左右,报友村高度沟下组村民邰某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家的羊被朱某家喂的狗咬死2只,1只受伤,申请派出所和司法所的同志前往朱某家帮助调处,而且他已将死羊挑至朱某家。接到申请后,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同志共同来到朱某家,双方早已为赔偿事宜争论不休。
在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下,气氛才稍微缓和下来。邰某说:“自己的羊在山上放养,不想被朱某家的狗咬得死的死,伤的伤,而且有人看见是朱某家的狗咬的,导致我损失一千多元。”朱某则承认自己家养有一狗,但是也离家已有两个月左右,那狗以前出现过咬羊的事情,在前几天自己已经跟他们说过,叫他们放羊时要多加注意。如今那狗早已成为野狗,咬了羊自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听完双方的说法后,主要问题为是否赔偿的事。
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失的,饲养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朱某已是老年人,在法律知识方面比较欠缺,工作人员只好为其做普法知识宣传,告诉她,损害他人利益需要赔偿,是法律规定的,但是赔偿多少,大家可以商量。在一番普法工作后,双方同意协商赔偿金额,最终以400元的赔偿金达成协议。
在调解达成协议后,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工作人员再三要求朱某一定要将狗找回,并作处理,以此来避免造成大家不必要的损失。(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