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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甸县政法部门联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12-2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12月29日讯  通讯员王周龙报道  12月23日,为贯彻落实全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讨论律师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重要作用,并为律师执业活动提供法治保障,贵州省罗甸县召开了律师工作暨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该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的领导及部分科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和法律工作者3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罗甸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罗家锦主持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从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是狠抓制度落实和服务保障。罗甸县要结合罗甸实际,围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收集取证权以及行使举证、质证、辩护、辩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配套的改革措施,确保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充分行使。二是努力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该县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领导要求,查找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新型关系的薄弱环节,认真抓紧研究解决办法,努力探索构建符合黔南实际的司法人员和律师两者新型关系的可行路径,促进律师和司法人员相互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前往、良性互动。三是切实加强权利保障和权益维护。该县要求全县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律师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滥权不作为,不得打折扣、搞变通,绝不允许出现违法剥夺、限制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况。罗甸县要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评价机制,把律师评价纳入办案管理和工作考核中,对律师举报、控告及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政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要及时核实情况,督促及时纠正,并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多办实事,要坚决惩处打击、报复、侵害律师执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职业尊严。

    会议要求,罗甸县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破解制约律师事业改革发展难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夯实律师工作发展根基,推动全州律师事业取得新进步。政法部门要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业律师权利保障问题,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该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职责,要积极引导广大律师严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职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四条基本要求,确保律师依法规范执业,以实际行动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声誉和良好形象。该县要强化律师工作扶持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把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以第三方身份参加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给予大力支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贵州省罗甸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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