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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黄冈“黑老大”数罪并罚获刑10年 曾“五进宫”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荆楚网

        以注册公司作幌子,组织领导一批牢友和社会闲散人员开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作恶一方。记者昨悉,(湖北)黄冈市黄州区法院近日依法审判了该起涉黑团伙犯罪案,首犯陈刚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余7名团伙成员均获7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注册公司 暗地放高利贷敛财

     
      现年38岁的陈刚系黄冈市团风县人,曾五“进宫”。2008年,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次年3月,陈刚刑释后又纠集牢友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其为首,其弟陈强及包某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当年4月,即在黄州注册成立了某投资公司,暗地放高利贷非法牟利。不久,又在黄州开发区、唐家渡等地开设赌场等。


      赌场扯皮 江堤上演“全武行”


      2009年9月初,秦某(已处理)在黄州堵城江边开设了一赌场。一天,陈刚打电话给秦某,说他的手下王某(女)在赌场上输了钱,要秦某每天给王某1万元的“带班费”,秦某没同意。同月5日下午,陈刚到秦某赌场去赌博,赌场“钉子”(指放暗哨的人)按规矩没让陈刚把车开进赌场,双方发生了争吵。6日下午,几次受气的陈刚指使手下包某带领50余人,乘8辆车到秦某赌场,结果在赌场前双方近百人在江堤上群殴、火拼,致多人受伤。


      擅处事故 强逼肇事方赔偿


      一天,陈刚的弟弟陈强驾轿车行至黄州陶店收费站时,与许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陈刚邀包某等人赶到现场殴打许某,并指使手下将其货车扣下,并要求肇事车主花30万元将其弟的轿车“购走”。车主被逼无奈,只好向亲友借款2.5万元交给陈刚的手下,肇事货车才得以放行。
      陈刚团伙无恶不作,造成了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黄州警方遂成立专班进行打击。不到两年,将陈刚团伙8名成员悉数抓获归案。(荆楚网/楚天金报讯 李阳 郑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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