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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如何利用新媒体创新普法新形式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7-0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7月6日讯   通讯员肖容  吴雪辉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近年来,普法宣传已经从传统“高压式、灌溉式”的普法模式向“以人为本、因需普法”的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转变,普法形式也从原有的传统媒体宣传向新媒体、“互联网+”过渡。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启之年,如何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结合湖北省公安县实际,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了“互联网+”时代下,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  目前工作情况

    2015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年,公安县司法局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先后建设了公安县首个法治文化公园、石桥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埠河法治文化一条街等法治文化亮点工程;完成了公安县“六五”普法宣传专题片制作、法治文艺节目公安说鼓“接亲娘”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先后与县妇联、斗湖堤镇石桥社区联合开展“建设法治公安•巾帼在行动”“志愿者法律咨询”等活动;精心组织开展“3.15”“6.26”“12.4”等主题宣传活动;主动参与“关爱留守家庭,服务就业创业”“桃花节”“孱陵好声音”“社区天天唱”等大型活动,借助活动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县普治办认真编印《法治公安导报》、《普法依法治理简报》,坚持日常法治宣传不断档。“六五”普法期间,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共投入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资金300多万元,上法治课960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00多次,法治文艺演出70余场,制作、展出宣传牌500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建设法治街道600米,建设法治文化长廊4000米,近80万人接受了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一)法律知识普及率低,覆盖面不广。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对广大农民中的外出务工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以及部分不识字的老人、妇女和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法律知识在民众中的普及率较低,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存在普法工作在开展上流于形式,普法资料堆砌如山却没有真正到达群众手中,

    (二)宣传形式老套单一,缺乏新手段。普法工作仍旧停留在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上,而忽略了大数据和新媒体,未能与时俱进,缺乏新的普法形式,使得普法宣传工作死气沉沉,普法内容设计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如在日常普法宣传中,我们多采用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被动式普法宣传教育,有时还组织开展法制讲座,但往往是讲课者口干舌燥,旁听者枯燥无味,由于群众文化水平有限,对法律条文难理解,激发不起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三)普法队伍素质不强,业务水平较低。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人才比较缺乏,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斗难以胜任新媒体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年龄较大的普法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互联网技术障碍”现象,对视频音频、图片处理、PPT制作执行能力较差。针对移动新媒体如微信二维码、微博秒拍、H5动态场景制作等新型的营销平台的操作技术和营销技巧不擅长,导致普法内容无法通过客户端与公众见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新媒体具有形式丰富、互动性强、渠道广泛、覆盖率高等特点,要充分认识和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发挥其最大优势,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构建新媒体普法新格局。

    (一)充分利用手机客户端平台。随着智能手机进入4G时代,微信、微拍等移动终端的普及,普法工作全面进入“微时代”。将普法服务性与现代传媒的可读性结合起来,有效地利用微信、微博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内容清晰、方便储存等独特优势,人们动动手指刷刷“双微”,就能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因此,在“七五”普法开启之年,要突破传统普法形式的局限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新媒体客户终端,建立普法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新信息,传播法律知识。通过制造贴近现实的新闻,制造接地气的民众关注点,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打造普法宣传的品牌平台,实现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

    (二)创新普法产品制作形式。一是要改变普法思维,创新普法产品的内容形式,制作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新媒体时代下的公众信息接受方式进入了“读图时代”,“听图时代”,普法宣传产品的制作应充分考虑公众的信息接收方式和接收习惯。通过精美图片、趣味视频等方式,让民众由被动接受转向主动索取。二是加大社会购买普法产品的力度。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人手少、任务重、宣传形式单一等难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本、资助补贴、项目奖励等形式,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聚集各种普法宣传产品,打造“社区型”综合普法大平台,这样既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又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

    (三)组建新媒体普法宣传团队。吸纳新媒体应用的技术型人才,组建新媒体普法宣传团队。一是加强培训招录。一方面对目前人员分层次多渠道进行新媒体宣传培训,另一方面在引进人才时,除法律人才以外同时注重新媒体制作专业人才的招录。二是建立新媒体普法宣传团队,形成一支以志愿参与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的创编队伍,聚集一批愿意参与法制宣传公益事业,拥有一定美工、视频、音频编辑能力的志愿者,形成“微投入、大产出”的内容创编机制。三是搭建平台借势发力。通过搭建平台和阵地,为推进法治建设出谋划策,让成员单位广泛参与进来,形成“全法宣”( 即多渠道、多领域、多人员)效应。此外,还可以借助社会力量,通过长期互动交流,开展线下“普法帮”,凝聚大批忠实粉丝,共同参与到法宣工作中来。

    总之,利用新媒体并不是说放弃传统媒体的使用,而是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找到平衡点,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融合,发挥其最大的舆论营造作用。同时借助传统大众媒体,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湖北省公安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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