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9月25日讯(陈立丹)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8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册亨县检察院在州院的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保护公益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共发出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10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并宣判,圆满的完成了上级院下达的工作任务。
下一步,册亨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国有资产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守护公共利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于创新,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册亨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