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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县司法局开展2018年首期入矫集中教育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03-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3月30日讯(郑建发)为认真贯彻《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规定(试行)》和《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觉悟、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减少和遏制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3月10日,永春县司法局对2018年新入矫的56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为期一天共五项活动的“入矫第一课”集中教育活动。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各乡镇司法所带队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一:逐名点验,强化教育监管安全 

    活动开始,由社矫局局长陈明勇对照社区服刑人员签到簿进行逐一点名,集中宣告《社区服刑人员报告用语》,强调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及行为规范用语。经点验,除因病请假的之外,全县按要求参加教育的56名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都能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到,达到集中教育学习一个都不能少。 

    活动二:集中训诫,增强服刑改造意识 

    司法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宋月娥副局长为社区服刑人员作了《珍惜自由》的入矫教育“第一课”,详细说明了我县近年来发生的因脱离监管、违规受到治安处罚、重新犯罪等三种违规违法情形被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3个典型案例,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接受矫正,认真悔改,把刑期当学期,把矫正活动当课堂;对新入矫的服刑人员提出要端正矫正态度、要引以为戒、要加强学习的三点具体要求,自觉把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服从监管,做到不脱矫、不漏矫,平安度过矫正期,重新回归社会。

    活动三:法德教育,形成重法厚德氛围

    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公职律师刘福宝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所犯的14种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刑法》相关知识,强调法律规定、被禁止的事项、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社区服刑日常生活,从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仁、义、礼、智、信五个方面,为人员讲解了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塑正确的道德观,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

    活动四:阳光培训,加强心理矫正疏导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泉州市家教讲师团讲师、永春县心理卫生协会会长、永春县司法局特聘心理咨询师王文圣讲授了《塑造阳光心态  享受快乐人生》的心理培训课,王文圣老师在培训中从什么是健康、心态的力量、如何改造阳光心态三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从改变态度、学会放下、珍惜拥有、活在当下、心造幸福、享受过程等多方面进行心理矫正与疏导,帮助他们摆正位置,正确认识自己,学会情绪管理,认罪悔罪,改恶从善,树立信心,积极改造,找回自我,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

    活动五:队列训练,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训练中,司法局两名曾在南京军区特种部队、进藏部队参军过的协理员陈晓强、李楠化身教官,在司法局大院内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严格要求,分成两队通过立正、稍息、看齐、报数、跨走等队列训练内容,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从意识和纪律意识,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和团队意识。同时,由机关干部郑智洁教唱传统经典红歌《国歌》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大声唱出来,增强了爱国主义教育精神。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了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其今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永春县司法局将定期组织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让集中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打造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新亮点特色。(福建省永春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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