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6日讯(蔡国军)2018年以来,昭通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两个关键(脱贫攻坚和国家重点工程移民搬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七五普法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普法创新有新的成效,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法治保障有新的进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推进。一是立足于昭通普法现状,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12345”工作思路。“1”就是紧紧围绕市委“法治昭通”建设总目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纲举目张;“2”就是实施好《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七五”普法规划》两个文件;“3”就是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3类重点对象;“4”就是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履行好普法办职责4项工作机制;“5”就是打造好昭通普法网、“昭通普法”微信公众号、昭通日报普法教育之窗、昭通电台“大家说法”、 普法气象电子屏5个普法平台,初步形成了有目标、有重点、有举措、有成效的“四有”工作格局。二是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紧紧抓住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半年来开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147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00余人。三是大掀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热潮。成功举办《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系列讲座,邀请全国、全省知名专家授课,以视频传输覆盖11县区,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起来”。四是进一步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44个市直部门普法内容和工作要求,涉及法律法规共计638部,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五是健全四项公益普法机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新闻广电局印发实施意见,建立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根据学校需求,指导律师发挥特长提供“点餐式”法律服务,形成律师公益普法长效机制;组织学校等专业志愿者普法团队,对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形成志愿者公益普法机制;组建由市直单位普法工作联络员组成的普法队伍,开展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部门公益普法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服务外出务工人员受到司法部和省厅领导的肯定。六是推动普法助力脱贫攻坚。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会上,我市把普法讲稿编辑成《普法惠民助力脱贫攻坚——律师“送法进乡村”选编》一书,并就具体做法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水富经验”受到省司法厅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先后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普法调研座谈会、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普法经验交流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全力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全面取消事业性质律师事务所,核销事业编制,实现12家国资律师事务所与主管司法局完全脱钩;严肃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律师执业行为103人;共对11家律所暂缓考核;处理投诉举报8起,约谈律师45人,配合省司法厅吊销执业证书1人,指导市律协处罚2人,调查处理3人。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实现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2018年以来,全市44个律师事务所,414名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97家,办理各类案件2531件,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41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593件,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230人次。二是深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自筹及财政补助投入资金63.5万元,完成了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市建立乡(镇)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1333个,积极参与“云南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推进法律援助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对接精准扶贫,降低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建档立卡户、农民工、移民等特殊群体纳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范围;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派驻值班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参与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9件,提供法律咨询7546人次。四是切实强化公证工作。完成了全市2017年度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考核工作,全市12家公证机构32名执业公证员通过考核。共办理各类公证2552件,为弱势群体办理免费公证103件。五是持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考核评价体系,认真做好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全市9个鉴定机构135名注册鉴定人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927件,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9.8%。六是推进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考点调研工作,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推行机考试点,确定昭通财校、昭通农校为客观试题考点。完成报名资格审查700人。
法治保障工作持续见效。一是创新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全面公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管教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于5月中旬采取抽调县区检察院刑事执行局局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实行县对县交叉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中的问题。二是持续加强违法惩戒力度。截至2018年6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880人、解除矫正9934人,现在册2952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社区服刑人员共警告71人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9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人,通过网上追逃带回监狱执行11人。三是加强库区移民“两类”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巧家白鹤滩水电站库区四个乡镇(白鹤滩、大寨、金塘、蒙姑)移民中的23名社区服刑人员、114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摸底排查、法治教育,引领“两类”人员支持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法律法规滞后。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活动,虽然两高两部联合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由于顶层设计的问题,社区矫正由公安划转给司法以后,相应的机构、人员并未作相应的划转,再加上立法滞后,有的司法所要负责几十甚至上百人的社区矫正监管任务,工作量和工作风险大幅增加,难以实现“又管又矫”。
经费保障不足。一是七五”普法经费未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2016年6月30日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七五”普法期间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解决40万元普法专款,2018年未列入;二是强制戒毒辅警待遇过低,队伍极不稳定,整体素质难以提升,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辅警人数80人,每人每月1500元(此标准为2010年的标准),已难以留人。三是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不力。“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落实难,11县区均未纳入财政预算,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县区都采用“要点给点”的方式维系。四是市公安局看守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进站值班补贴42.24万元(以市人社局出具的在职职工最低月工资收入计算,每人每天200元,每月按22天计算)未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人员编制配置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45岁以上干部占比接近一半。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尤为突出。我市现有147个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274名,其中1人所37个,占25.7%,两人以上所117个,占74.3%。
三、对策措施
加快制定《社区矫正法》。立法部门应加快社区矫正的立法步伐,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纳入司法警察编制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资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管理体制。
加强经费保障。一是建议将七五”普法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将2016年6月30日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七五”普法期间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解决40万元普法专款,列入每年财政预算;二是建议将强制戒毒辅警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律援助工作站律师进站值班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据实拨付,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输入新鲜血液。今后,在自然减员空编或增加编制的情况下,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同时要立足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探索通过聘任制、课题制、项目制等方式,打通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缺编少人的问题。(云南昭通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