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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漳州诏安奥迪车撞死人案宣判 一审判死刑赔65万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厦门日报

      记者从福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社会影响极坏的诏安“开奥迪车恶意撞死人”案件的审判2012年3月17日有了进展:漳州市中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奥迪司机诏安县何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648367元,没收作案工具奥迪车。 
      2011年11月11日晚10时多,时年26岁的何炜与林某德、李某辉喝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车送林某德回家。经南诏镇古街路段时,何炜怀疑车子被沈大婴夫妇骑的电动车刮蹭,便驾车将电动车逼倒,并下车殴打沈大婴夫妇。随后,沈大婴夫妇弃车往自家方向跑,何炜又驾车追过去。 
      沈大婴见到车子跟到家门口,便拾起门口的砖头砸中奥迪车的前挡风玻璃,何炜见状马上驾车撞向沈大婴,碾压至他的胸腹部后停下。随后,何炜下车看了一下沈大婴便驾车逃离。沈大婴因伤势严重当场死亡。 
      何炜后来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为何炜犯罪手段残忍,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 (黄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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