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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守初心 勿让“白袍点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05-22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5月22日讯(袁莲花)“2020年4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刘志伟受贿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志伟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湖南省郴州市纪检监察网)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刘志伟作为原郴州市委政法委书记,本应是廉政的表率,却完全丧失了廉耻之心,没能坚守共产党人的“一颗初心”,不珍惜“一袭白袍”,沦落为世人唾弃的贪腐分子。刘志伟的案例说明,从风光的领导干部到“阶下囚”,就在于能否做到纤尘不染、“点墨”不沾,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既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一场异常严峻的考验。

    “白袍点墨、终不可湔”出自明代文学家叶盛的一篇散文《郑牢论戒贪》,文中记载明初名将山云被朝廷委派到广西任总兵,他听说广西那时送礼受贿之风盛行,于是就问一位叫郑牢的老吏,“人们说做将帅的,不计较贪或不贪,何况广西素兴贿赂,我是否也可以贪点?”郑牢回答说,大人到广西做官犹如“一袭白袍”,千万不可入乡随俗,否则“白袍点墨”,永远都洗不净了。山云听后很受震撼和启发,此后镇守广西十载,始终清廉自律,其廉洁品行也为百姓所传颂。

    为官者在初入仕途之时,无不是“一袭白袍”,也都想“一尘不染”。想必刘志伟刚走上领导岗位时,也曾满怀雄心壮志。但是随着职位的升迁让刘志伟逐渐飘飘然,全然忘却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认为“偶尔一次不要紧”、“一点小事无所谓”,从收受少则几千多则万元的“礼金”发展到收受巨额贿赂,最终沦为“阶下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物的发展总是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梳理众多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明目张胆地大肆敛财,大多数腐败分子都是从小吃小喝、小钱小物、小恩小惠开始腐化,最终成了大贪巨蠹。

    所谓“君子慎始而无后忧”。党员领导干部应始终坚守初心,勿让“白袍点墨”,牢牢守住底线和红线,在修身做人上警钟长鸣,在用权律己上坦荡无私,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勤奋工作的老实人、为民务实的带头人,筑起点墨不染的思想防线。谨记“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的历史古训,始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勤拂身上尘、常除心中墨,才能让一袭”白袍”始终洁净如初。

    以史为鉴,可正衣冠。古代廉吏的为官品行犹如一面镜子,对今天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养性仍然具有学习和借鉴意义。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站在“信仰高地”上,坚守“一颗初心”,珍惜“一袭白袍”,其日常品行、情操和行为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党员的先进性,只有服膺于内心的道德律令,并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中自然表现出来,才能让人信服,才不会让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山云的故事告诫我们,一切坏习气、坏作风无不是从最初的“点墨”侵蚀开始的。“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反观现实,从腐败问题的特点来看,往往也是因为有了初次的“点墨”之染,才产生了不断扩散的“涟漪效应”,以致利令智昏、欲壑难填。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源从初心来,故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始终坚守初心,勿让“白袍点墨”,才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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