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自彪 朱林峰)近年来,江西省上饶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间断、持续性开展一系列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治理、专项行动,形成了“做大做强一批、做精做优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鼓励开发一批”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开发整治、非法采矿问题整治、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矿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针对当前部分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受利益驱使,部分地方违法采矿现象仍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促进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从2023年3月起,上饶市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上饶市委宣传部、上饶市委政法委、上饶市发展改革委和上饶市公安局等13个部门参与实施,开展了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发现整改92个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矿产资源领域保护开发秩序,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先后完成了《上饶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快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建立了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动态平衡机制、矿山生态修复信用惩戒机制和绿色矿山联合审查、第三方评估、动态评估机制,探索形成了“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生态修复+大数据”“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文旅”等模式,统筹废弃、政策性关闭矿山修复,在采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和绿色矿山创建。同时制定了《上饶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嫌土地、矿产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和《督办、交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建立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分析、案件审理、法制审核、作出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等程序体系,促进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
另外,通过集中整治矿产资源特别是钨、稀土、锂等保护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使得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以及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违法采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转让矿业权、以采代探、圈而不探和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全市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责任编辑: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