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刘光涛 通讯员 袁义祥 刘中一 李永会) 诉前调解持续发力,贴心服务减轻诉累。3月27日下午,山东聊城东昌府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牵头,与梁水镇司法所、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运用联合调解模式,成功在诉前调解阶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当事人后续的诉讼负担,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东昌府区司法局运用联合调解模式开展诉前调解
行政纠纷诉前调,实质化解解民忧。该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以案件事实为基础,运用抓住主要矛盾的方法,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以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实际情况,通过理清法律关系、耐心释法明理,对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进行研究并解决,针对性地释明了诉讼耗时长、花费高的“诉累”问题,以及达成诉前调解将从根源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缓和“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东昌府区司法局成功化解行政争议
“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打造诉前人民调解升级版,全力抓好诉调对接和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东昌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忠巨说。
近年来,东昌府区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将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以调解平台立体化、调解资源集中化、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方法科学化、调解机制清单化为抓手,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推进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设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统一接收案件委派,分流至各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法院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直接接收案件进行调解。为每个镇街配备三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与调解员工资案补挂钩。同时,整合网格员、公安民警及辅警等力量,不断培育和壮大诉前调解力量。建立法官对口指导人民调解制度,通过集中培训、法官指导等方式,提升诉前调解专业水平,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得到全面提升。(供稿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