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赵文新 通讯员 王菲 郭飞然)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每年办理的几千起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乎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顺平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小案牵民心 小案用心办
原告王某诉至法院称,2023年10月15日,原告王某与被告郑某一、郑某二在保涞路段因错车发生争执,后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原告受伤。经保定法医医院鉴定,原告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情发生后,顺平县公安局对双方均作出行政处罚,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2024年9月,原告王某将二被告诉至本院,要求二被告赔付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5212.47元。该案为小额诉讼程序案件,腰山法庭受理该案后,向双方送达应诉手续的同时组织原告、被告庭前调解,因双方怨气较深调解未果。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再次劝导双方当事人以求最大限度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但双方就争议金额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经顺平法院开庭审理查明案件,并作出判决书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1370元。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案件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承办法官想,作为一名司法裁判者,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判,不仅仅是客观地判定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还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如我在诉”作为工作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不仅要“案结”,更要“事了人和”。于是,判决书送达后,腰山法庭又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原告详细分析了为什么部分主张没有得到支持,向二被告耐心说明其行为过错比例及各项赔偿依据。通过法官的判后答疑,二被告认识到为逞一时之气动手伤人的错误行为,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及诉讼费,此案仅用20天实质解纷。
法官提醒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日常生活中遇到突发矛盾时,打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并非玩笑,轻则承担行政处罚及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重则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官提醒大家以案为戒,敬畏法律,提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寻找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切勿因一时冲动支付高额代价。(来源,保定市顺平县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