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12月6日讯 通讯员姚顺玲报道 《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今年江西省公民法制教育重点宣传普及的“五法一条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人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连日来,江西省高安市开展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平台
高安市普法办、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组织人员在凤凰湖文化广场、各乡镇圩场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11月28日开始,高安市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商局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进行排查,从严、从快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至2013年4月30日。
利用多种媒介推进法制宣传
在当地电视台,电台黄金时段播出、播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科普知识、新闻、典型事例等,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舆论氛围。 (江西省高安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