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葛金水、甄大月、王芳(从右至左)在被告席上。
去年10月6日,保定市南市区一小区18号楼发生爆炸楼房严重损毁,酿成10人死亡,28人不同程度受伤的惨剧,备受社会广泛关注。5月29日上午,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中的主犯、曾在唐县做中学教师的葛金水被判处死刑,同案犯甄大月和葛金水的女友王芳分别被判处10年与5年有期徒刑。葛金水当庭表示要求上诉。
居民楼内私造雷管
发生爆炸
29日上午,十余家省内外媒体齐聚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吴震宇公布了保定市南市区尧和宁苑小区“10·6”爆炸案的一审审理结果。
去年10月6日,保定市南市区尧和宁苑小区18号楼发生爆炸,造成多人死伤,该楼及周围物品不同程度损坏。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一起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的刑事案件。同年10月8日上午10时,犯罪嫌疑人葛金水在犯罪嫌疑人王芳的陪同下,到安徽省临泉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投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至2012年10月,葛金水伙同葛绍峰、董涛先后在王芳租住的保定市北市区花椒园144号1栋1单元604室、葛金水租住的北阁街4号楼5单元401室及保定市南市区尧和宁苑小区18号楼3单元502室试验、制造雷管,共非法制造雷管数万枚。非法制造雷管期间,葛金水负责购进原料、提供制造雷管场地、制造雷管、分配违法所得。
2011年4月,葛金水购买保定市南市区尧和宁苑小区18号楼3单元502室,组织葛绍峰、董涛非法制造雷管。2012年10月6日14时45分许,葛绍峰、董涛在保定市南市区尧和宁苑18号楼3单元502室制造雷管过程中发生爆炸,葛绍峰、董涛当场死亡,爆炸另致8人死亡、28人不同程度受伤,18号楼严重毁损,周围建筑物、室内物品、小区内22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财产损失1600多万元。
虽自首但危害极大
被判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葛金水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雷管数万枚,买卖雷管8000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情节严重;被告人甄大月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非法买卖雷管8000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情节严重;被告人王芳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为被告人葛金水等人非法制造雷管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情节严重。
被告人葛金水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但是被告人葛金水明知雷管具有巨大破坏性和杀伤力,仍选择在居民楼内制造雷管,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19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和上千万元的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甄大月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告人甄大月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芳在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劝说并陪同葛金水到公安机关投案,主观恶性较小,确有悔改表现。对被告人王芳予以减轻处罚。
法院以被告人葛金水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被告人甄大月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被告人王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被告人葛金水、甄大月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听到一审判决后,葛金水当庭表示要求上诉,甄大月和王芳当庭对判决结果没有表示异议。据悉,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10天,如果法院没有在上诉期接到相关上诉请求,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曾是一名中学教师
据了解,在这起爆炸案中,私造雷管被当场炸死的两名死者,一个是葛金水的表弟,另一个是他的外甥。而葛金水本人曾在唐县军城镇初级中学当老师。
1974年4月2日,葛金水出生在唐县军城镇宋家峪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上学后,他聪明勤奋,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曾在保定小学生数学竞赛中夺得第一名,在当地引起轰动。
初中毕业后,成绩优秀的葛金水由于家庭贫困,不得不进入当地的一所师范学校读书。但是心怀大学梦的他几经周折转入唐县一中去学习。葛金水在唐县一中只念了半个来月的书,之前就读的师范学校爱惜人才找上了门,并承诺推荐他去保定市进修。在保定进修结业后,葛金水到了军城镇初级中学当老师。
据葛金水的家人介绍,当时去做教师,葛金水是不情愿的。但是为了能早日挣到工资养家,他还是被迫做出了人生的选择。家里除了年迈的父母,葛金水还有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哥哥。直到案发前,哥哥的两个孩子都是由葛金水照顾。
2009年,在外地煤矿打工的表弟董涛回老家探亲。一次聊天中,董涛告诉他,制造雷管、销售给煤矿很挣钱。一心想发财的葛金水在表弟的一再劝说下,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爆炸后跑路
女友力劝后自首
2010年,葛金水在尧和宁苑小区选中了一套房间和几间地下室作为雷管生产车间。在这里,他们三人秘密生产了大批雷管。葛金水说,前两年煤矿对雷管需求量大,2011年底前生产的成品雷管都已销售出去。2012年年初起,雷管需求量开始减少,大批成品雷管没有销路。截至爆炸发生时,他们在房间和地下室共储存了10大箱、数万余枚雷管成品及废品,以及大量雷管生产原料。
事发当天,葛金水自知闯下大祸,立即找到在保定市区一家按摩院打工的安徽省临泉籍的女朋友王芳,连夜租车前往临泉躲避。10月7日下午,二人赶到临泉后,葛金水从网络上看到爆炸案已致多人伤亡的新闻后,向女友王芳交代了实情。王芳知晓后,急忙和朋友一起劝说葛金水向警方投案自首。大家整整劝了一夜,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第二天上午,葛金水走进了当地的派出所自首。
对于葛金水的自首情节,一部分法律人士认为,葛金水的自首,为整个案件的尽快侦破提供了翔实确凿的证据,应该得到从轻发落。但是,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许双全表示支持法院判决。他认为,不是当事人自首就一定能够得到宽大处理。具体到本案,葛金水非法制造出售雷管持续时间长、数量大,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应该得到重判。
小区居民支持死刑判决
18号楼严重损毁后,该楼的业主如何处置呢?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保定市南市区五尧乡的刘乡长。他表示,此事相关情况需要请示上级领导才能回复。
随后,记者赶到位于保定市区西南郊的尧和宁苑小区。在19号楼和17号楼中间,被炸毁的18号楼已经不见了踪迹。原址上取而代之的是篮球场和健身场。记者从居民口中得知,18号楼拆除后没有再重建,业主获得相应赔偿后多选择异地购房。
小区主道两侧,卖凉皮的和卖衣服的地摊旁,不时有居民讨价还价,小区早已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有东南角尚存的配电室的东墙上,贴着的保定市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和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尚能提醒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惊心动魄的爆炸。
“死了10个人,他判死刑不亏。什么,还不服判决?”记者随机采访了六七位小区居民,大家一致认为,虽然葛金水有自首情节,但他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在生活区内私造并存放数万枚雷管从而酿成了严重的伤亡惨剧,这是死有余辜。半年多后重新提到葛金水,这里的居民依然群情激愤。(文/图 记者 石英杰 通讯员 李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