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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阳市全力打造社区矫正“四化”新格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年8月27日讯   通讯员张国兴报道  近年来,湖北省当阳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形成了组织网络化、机制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有效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截止目前,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86人,期满解除771人,现在矫315人。 
        一、组织网络化,社区矫正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全市成立了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处分别成立了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村(社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工作站。市设立了社区矫正办公室,优选配备了3名年富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使社区矫正办公室成为局机关人员最多、力量最强的机构之一。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多、管理人员少的实际,局推行了“三包三联”工作法。“三包”:全市10个镇处划分为5个片区,分别由局班子成员牵头包片负责,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牵头包重点管控人员,司法所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全面监管。“三联”:包保人员不定期联系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工作)情况、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管控教育。在10个基层司法所,除明确所长牵头负责外,还配备了一名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助理员。在村和社区,组建了一支以村(居)委会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民调中心户、矫正对象的近亲属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指导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相关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的格局。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为社区矫正工作呼吁和鼓劲;市委政法委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执法检查评比,每年两次组织进行业务交流;公、检、法、司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协调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市财政部门主动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考察调研,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谋策出力。 
        二、机制规范化,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运行。全市始终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加强矫正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和沟通,制定了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一是规范组织网络和职能部门之间协调制度,下发了《当阳市社区矫正实施方案》;二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环节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矫正衔接、矫正对象管理、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社区矫正教育、解除矫正程序、矫正档案规范建立作出具体要求;三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者守则》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明确了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制度建设上以“六统一”为抓手统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一、统一印制社区矫正工作表式。将社区矫正工作表式分成档案类、台帐类、文书类,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等级评定表统一印制。二、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按照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解除五个阶段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制匾配发至各司法所悬挂上墙;三、统一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根据上级的要求,统一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监督等制度;四、统一组织培训;五、统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接收程序。六、统一卷宗内容,按文件类、法律文书类、档案类、台帐类、文书类等内容,统一卷宗装订方法和装订顺序。规范健全的制度建设,有效推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运行。 
        三、监管精细化,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一是坚持“三个一”的监管制度,即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强化刑罚执行职能,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体现惩罚与改造、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刑罚政策。开通“司法E通”,搭建社区司法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监控,实现对象、时间、市内区域的全覆盖,完成社区矫正管理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建成当阳市社区矫正10个教育学习、10个劳动基地、1个培训基地和2个安置基地。与庙前镇政府协商,在庙前镇井岗村挂牌成立当阳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教育学习、劳动基地,并集中组织全市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专题教育和劳动。二是坚持教育矫治。在入矫阶段,结合判决书引用的《刑法》条文,开展服刑教育,帮助矫正对象正确认识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认罪服法;在常规教育阶段,侧重进行与现实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点,培养健康人格;在解矫教育阶段,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在生产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教育,帮助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纠纷和问题,巩固矫正成果。金某,2011年 6月因挪用资金、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2 年 5月经公安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实行社区矫正。金某在矫正期间能认罪服法,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定期向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遵纪守法,从未出现违反监管规定的表现,先后四次获得表扬奖励。2012年,金某又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协助市招商局成功引进了宜昌鼎恒印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值达1.5亿元,创税收1000余万元,还解决了100余人的就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三是制定矫正个案。根据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危险程度、性格特征和家庭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地矫正方案进行教育矫治,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四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走访。坚持“四必访”,即坚持入矫时必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在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必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及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在矫正对象遇到重大困难或发生纠纷时必访,帮助其解决困难和纠纷,体现政府温暖;在解矫时必访,宣告解除矫正,进行解矫教育。同时,通过电话与所在基层组织、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联系,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 
        四、帮扶人性化,注重社区矫正工作效果。一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与所在基层组织的衔接,掌握居住、日常生活情况。将那些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并与基层组织商量,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住房、就业、责任田等问题。二是通过与劳动就业局联系协调,对有就业意愿的纳入职业培训,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市场就业竞争力。三是与民政部门协调,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纳入城镇和农村低保,对生活困难者进行救济。太子桥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有一技之长,在长坂路盘下临街一门面自我经营,但资金缺口较大,他向司法所救援。在分析可行性后,司法所到有关部门协调,帮助他贷来流动资金。目前他生意红火,门庭若市,一脸自信的笑容。玉阳办事处新民村牟某2011年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纳入社区矫正。适逢村里第二期农民公寓招标承建,他有资质想报名投标,但村委会认为他刚判刑不合适。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及时与村委会沟通,解除了他们的疑虑。村委会拿出一个项目交给牟某来施工。牟某接受工程以后,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起早贪黑一心扑在工地上,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任务。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全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服务融为一体,创建了“三帮一”的工作模式,即村(社区)治调主任、社会志愿者(老党员、老干部、民调中心户)和近亲属帮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并签订帮教协议书。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了这一做法,宜昌市检察院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并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了这一的经验,认为探索建立的“三帮一”工作模式,不仅体现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也体现了社区矫正的社会化特征,是在大墙外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湖北省当阳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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