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4年8月12日讯 通讯员田中强 王向权 马宇华报道 刚毕业的大学生父亲突然死亡,刚办完丧事还未缓过神,父亲的债主即上门要求还款,双方争执不休,闹得非常不愉快。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页化村调委会主任李文顺得知此事后,主动介入调解,化解了这起纠纷。
2013年11月份,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故市镇页化村页一组村民崔德厚突然死亡,此人生前办过基金会,曾向同村崔英战借款一万五千元(有借条),期间曾向崔英战还款3000元(有还款收据)。后崔英战和崔德厚先后死亡,同时,崔德厚生前也曾借给他人数万元未要回(有借条)。崔德厚妻早已死亡,膝下留有一儿一女,女儿早已出嫁,儿子大学刚毕业。父亲死亡后,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父亲生前的遗嘱,由儿子承担父亲崔德厚的遗产。
待儿子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崔英战的妻子就讨债上门,要求崔德厚的儿子清偿余下的所有债务。崔德厚之子给予答复说:“父亲刚死,我一个大学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况且,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后,我现在手里确实没有钱还你们家,我父亲生前曾借给别人数万元,待我要回那些帐,我一定会给你们还钱的!”崔英战的妻子认为这是崔德厚家人的推脱之词,担心其子日后不承担父亲生前欠下的帐,遂多次来到崔德厚的家中和其子吵架,一方强势要求还钱,另一方始终一分钱不还,双方吵吵嚷嚷,相持不下,闹得很不愉快。
页化村调委会主任李文顺在得知此事后,主动来到崔德厚家中,找到其子并和他进行了谈话,崔德厚的儿子非常同意由李主任出面协调这场债务纠纷。李主任在详细了解这件事情之后,从法、理、情不同的角度给他做思想工作。首先,李主任向其解释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通过法律的解释和讲解,使崔德厚的儿子明白,如果他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数万元的债权),就要承担这一万两千元的债务。随后,李主任再语重心长的告诉他:“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都有着‘父债子还’的民俗,你父亲生前欠下的债,从人情世故上应该由你来偿还。”李主任最后希望他能体谅崔战英妻子的处境,崔战英死后,家中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现在由其妻照顾,又有两个孩子在念书,家庭确实比较困难。
随后,李主任找到崔战英的妻子,向她讲明了崔德厚家的现状和其子遇到的困境,希望她出于同情心能够宽限几日,最好能够让其子少还点钱。崔战英的妻子也终于想通了,一个死了父母的孩子,况且大学才刚毕业,不仅要面临亲人死去的悲痛,还要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那些几万元的债权能否要回来还是个未知数,据此考虑,崔战英的妻子终于同意做出让步,表示只要其子再还给自己8000元就行了。
通过李主任苦口婆心的劝说,崔德厚的儿子和崔英战的妻子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上明确:1、崔德厚的儿子承担这8000的债务,分三次返还给崔战英的妻子,并明确了三次返还的期限和数额;2、待8000元债务完全清偿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再为此事反悔。在李主任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事后,李主任在对此事进行回访时得知,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双方当事人均非常满意,一场因债务人突然死亡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点评:这是一起因债务人突然死亡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调解员李文顺在了解案件经过后,主动调解,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在调解过程中,依情、依法、依理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后在清偿方式、期限和数额上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债务方及时履行,真正的做到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从而做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双方都能够满意而归。(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