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6年3月17日讯 通讯员潘群山报道 3月15日,由福建省永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 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该县司法局、公安局等17个部门单位和10个企业共同参与,在 该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和时代广场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永春县司法局开展“315”维权活动现场
活动中,该县各部门和企业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录音、提供咨询、倡议签名、歌舞表演、游戏互动等形式等方式,分别为群众提供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真假商品鉴别知识介绍以及名优土特产品展示,与群众进行了零距离互动,并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等。该县司法局的律师代表向参加活动的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并为群众解释消费者服务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等法律知识,详尽诠释其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此次活动中该县相关工作人员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0份,接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起,当场处理5件。(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