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15日讯(牛永成)博湖县在“七五”普法中,典型引路,突出重点,将各项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树立“五个典型”,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一是树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典型。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都要进行两次以上学法用法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审判和检察人员都要接受任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二是树立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典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博湖县普法工作的落脚点。博湖县政府法制部门每年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分批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考试不及格的调离执法队伍,树立一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典型。如县公安局推行警务区民警担任“村官”制度。博斯腾湖渔政管理站将保护博斯腾湖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法治实践的亮点和特色,狠抓渔政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国家渔业资源的不法分子。
三是树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典型。博湖县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以来,突出抓农村普法教育“五个一”措施,即抓好一条法制宣传街道、一个村民法制教育阵地、每户一本法制教材、每季度一次法制课、每年一次法制考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12项制度,重点抓好“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落实。博湖县才坎诺尔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乌兰再格森乡荣获全国“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全县93%以上的村已基本达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四是树立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典型。博湖县依托社区举办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演出、“平安法治博湖”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建立快板书法制文艺宣传队,组织法制讲座、举办律师法律咨询、赠送普法教材、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法制图片展览、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使群众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博湖县芦花社区已被树立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五是树立“守法小公民”的典型。以漫画、素描等文化元素打造法治文化墙,从政法部门选派政治素质强、法律水平高的干部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抓好普法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法治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少年犯以身试法宣讲、法制征文、法制书画、“守法小公民”、“我与父母同学法”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每年评选一批“守法小公民”,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起到宣传一片,带动一片的作用。(新疆博湖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