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4月23日讯 通讯员孔令坡报道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司法所开展了“人民调解员”专项培训活动,参训人员达82人,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96%,为今年全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人员素质保障。
此次培训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系统的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
一、讲法律
根据《人民调解法》,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调解原则、注意事项,以及调解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员通过具体的调解工作,开展好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起到标本兼治作用。
二、讲技巧
针对日常生活中,可能遇见的纠纷类型,列举了“冷却降温法、案例引导法”等9种调解技巧,及与之相对应的人群;确保人民调解员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做到处变不惊、对症下药真正抓住矛盾要害,事半功倍的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三、讲规范
人民调解协议书,直接关系到矛盾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人民调解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一宗民间纠纷调解终结,出成果的根本所在,因此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司法所根据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卷宗的查阅情况,明确指出了文书制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根据不同纠纷的性质、作用,提出了整改办法及注意事项。
此次集中学习使大家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提高了调解文书的制作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和什托洛盖镇司法所,将进一步按照塔城地区司法局“群众第一,看人民调解”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确保和什托洛盖镇人民调解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新突破。